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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镇所得税汇算清缴
石龙镇所得税汇算清缴指南(适用于中国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
一、什么是所得税汇算清缴?
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根据全年实际取得的应税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并与已预缴税款进行比较,多退少补的过程。主要包括: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针对居民个人)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针对企业纳税人)
二、适用对象
1、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对象(2024年汇算2023年度):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183天的居民个人;
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
需办理汇算的情形包括:
✓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
✓ 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需补税;
✓ 申请退税(如专项附加扣除未足额享受、有多处收入等)。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象:
在石龙镇注册登记并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部分)、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者)等;
汇算期为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2024年汇算2023年度)。
三、办理时间
个人所得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2024年为3月1日–6月30日)
企业所得税: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2024年为1月1日–5月31日)
四、办理方式
1、个人所得税:
✅ 线上办理(推荐):
“个人所得税”APP(国家税务总局官方)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
✅ 线下办理:
前往石龙镇办税服务厅(地址:东莞市石龙镇裕兴路77号石龙政务服务中心税务专区)
需携带身份证、银行卡、相关扣除凭证等
2、企业所得税:
✅ 电子税务局申报(推荐):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年报】
✅ 纸质报送(特殊情形):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报送纸质报表
五、所需资料
▶ 个人:
身份证件
收入证明(如工资条、劳务合同等)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子女教育、房贷/房租、赡养老人等)
已缴税凭证(如个税APP可自动获取则无需提供)
▶ 企业: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B类)
相关税前扣除凭证(发票、合同、工资表等)
优惠事项留存备查资料(如高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
六、石龙镇办税服务信息
📍 地址:东莞市石龙镇裕兴路77号 石龙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窗口
📞 咨询电话:0769-12366(广东税务服务热线)或 0769-86112366(石龙税务分局)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注意事项
1、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逾期可能产生滞纳金或影响信用记录。
2、个人如符合退税条件,请务必申报,避免损失合法权益。
3、企业应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完整,保存好相关凭证至少5年。
4、如对政策或操作有疑问,可拨打12366或前往办税大厅咨询专窗。
八、温馨提示
个税APP支持“预约办税”和“优先退税”功能,建议尽早办理。
企业可关注“东莞税务”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政策和操作指引。
石龙镇设有“税企联络员”制度,重点企业可联系专属联络员协助办理。
如需进一步个性化指导,建议携带具体资料前往石龙税务分局或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咨询。
—— 完 ——
注:以上内容依据截至2024年现行政策整理,如有调整请以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最新公告为准。
🕐 2025-11-30 19: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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