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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积金缴存基数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会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进行调整。截至2024年,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相关规定如下(以最新官方发布为准):
一、缴存基数范围
1、最低缴存基数
不得低于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截至2024年,中山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适用于全日制用工)。
2、最高缴存基数
一般为中山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例如:若2023年中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500元,则2024年度最高缴存基数为 8,500 × 3 = 25,500元。
实际数值需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缴存比例
单位缴存比例:5%–12%
个人缴存比例:5%–12%
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具体比例由单位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
三、举例说明
假设某职工2023年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单位选择12%的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10,000元(在最低与最高基数之间)
单位月缴存额:10,000 × 12% = 1,200元
个人月缴存额:10,000 × 12% = 1,200元
合计月缴存额:2,400元
四、注意事项
缴存基数每年7月左右调整一次,依据为职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依据国家统计局规定)。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缴存基数为当月工资。
五、查询方式
建议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zfgjj.zs.gov.cn](http://zfgjj.zs.gov.cn)
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山住房公积金”
咨询电话:0760-12329
⚠️ 提示:具体执行标准请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年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为准。
🕐 2025-12-02 0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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